NYPL Website Terms & Conditions (Chinese: Simplifi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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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于礼貌,我们为您提供NYPL法律政策的翻译文本,但应以本网站上法律政策的英文版本为准。

最后更新日期:2019年3月12日

纽约公共图书馆(“NYPL”或“本馆”)建立并维护www.nypl.org 及某些相关网站(“本馆网站”),通过网络向公众提供其项目、馆藏和资源信息。使用本馆网站及其内容,意味着您同意下述条款与条件并受其约束。这些条款和条件会不时变动,我们建议您定期查阅。持续使用本馆网站表明您接受条款和条件的任何变动。(任何条款和条件的变动不适用于在此处发布该等变动之前的事件产生的争议。)

所有权

您和本馆之间,本馆单独和排他性拥有对如下项目的所有权利、所有权和利益:本馆网站、网站的所有内容(包括音频、照片、插图、图表、其他图像、视频、拷贝、软件等)、代码、数据和资料,界面风格、本馆网站的设计和组织、对此等网站内容、代码、数据和资料的编辑,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版权、商标权、专利权、数据库权、精神权利、特殊权利、和其他知识产权及所有权。使用本馆网站并不授予您在这些网站可能访问到的任何内容、代码、数据、资料的所有权。

使用本馆网站内容

图书馆鼓励读者使用本馆网站上的资料,前提是遵守以下要求:

1. 低像素文件(仅限非商业使用)。从本馆网站下载的资料仅可用于个人、教育或研究目的,不可用于商业目的。

2. 高像素文件(包括商业使用在内的所有授权使用)。图书馆数字画廊 (Digital Gallery) 的所有高像素数码照片文件可用于编辑和商业用途,但需支付复制费用。欲了解更多信息,请查看:www.nypl.org/permissions

3. 您有责任取得必要许可。本馆网站内容广泛,既有公共领域的资料,也有受版权保护的资料。如果本馆网站资料受第三方权利保护,您有责任取得权利人许可,以使用相关资料。例如,如需下载受版权保护的照片供研究论文使用,您必须确定拟使用目的是否需要征求版权所有者同意,如需要,您必须获得版权所有者许可。某些情况下,您也需要征求本馆藏品照片中人物的同意。

由于图书馆收藏浩繁,我们无法告诉读者哪些资料受第三方权利保护,哪些可以自由使用。以下网站提供关于版权、合理使用和其他相关事项的信息,可能会对您有用:

http://www.copyright.gov/

http://copyright.cornell.edu/resources/publicdomain.cfm

http://collections.stanford.edu/copyrightrenewals/bin/page?forward=home

在出版或以其他方式传播图书馆藏资料时,您有义务确定和遵守版权或其他使用限制。您需要承担全部责任,确定任何数字资料是否需要其他人或实体的许可,且需要支付任何相关费用。如果对使用数字资料有法律疑问,应当联系您的律师。

4. 使用本馆网站资料时注明 NYPL。如果您在线使用本馆资料,请您直接连接到永久链接注明本馆,如果没有提供永久链接,可通过资料所在的 URL 连接。如果是离线使用本馆网站资料,请按以下方式注明:“由纽约公共图书馆提供。www.nypl.org

隐私政策

读者向本馆提供的信息受本馆隐私政策的保护。使用本馆网站和服务,即表示您接受该隐私政策。我们建议您方便时阅读隐私政策。

如您的资料不应出现在本馆网站,请联系本馆

为确保尽可能多的读者能访问本馆馆藏资源,本馆在线提供馆藏资源的照片。对每一份资源,我们尽力确保已维护了所有必要权利。如果您认为我们的工作失误,请联系我们以便纠正。

我们的政策是,根据《数字千禧年版权法》和其他适用知识产权法,以适当方式回应符合该法及其他适用知识产权的侵权指控通知,包括移除、停用被认为侵权标的的资料。根据《美国法典》第 17 卷第 512(c)(2) 节(《1998 年数字千禧年版权法》),纽约公共图书馆是任何本馆网站版权侵权指控通知的指定代理人。任何侵权通知,请寄至:The General Counsel, The New York Public Library, 5th Avenue and 42nd Street, New York, NY 10018,或发送电子邮件至:takedown at nypl.org。如欲向我们提交侵权通知,必须符合《1998 年数字千禧年版权法》第二章规定的要求。可登录美国版权局网站 http://www.copyright.gov 浏览该法全文。

读者生成的内容

本馆鼓励读者参与本馆网站互动,加入在线讨论,有时也可上传资料。但是,参与这些活动前,请记住:

1. 向图书馆网站提供内容的读者即授予纽约公共图书馆非排他性的、永久的、全球的、不可撤销的使用这些资料的许可。多数情况下,本馆只会在其网站上使用这些资料,但本馆保留以其他方式使用资料的权利,如将之用于图书馆制作的宣传资料中,或图书馆宣传其服务、收藏和/或活动的第三方网站中。任何情况下,您都同意本馆为这些目的免费使用您提供的内容。如果不希望授予本馆这些权利,请勿在我们的网站上提供内容。

2. 请确保您提供的任何内容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例如,您上传了一副图画或照片,请确保您是这副作品/照片的创作者。不要提供任何您不拥有权利的内容。

3. 也请记住,在提供书面资料或其他内容时做出准确判断。例如,在本馆的博客中,本馆禁止发表攻击或冒犯他人的评论,或使用不当语言,或脱离主题的评论。多数情况下,我们没有浏览读者评论/内容的资源,但我们保留权利,按照与我们使命和政策一致的方法,编辑或删除用户评论/内容。我们也请您不要在任何评论/内容中插入自己或第三方的广告、品牌宣传或其他宣传性内容。

4.依据《数字千禧年版权法》,纽约公共图书馆已采用并执行一套政策,旨在提供针对通过其使用NYPL.org重复侵犯版权之使用者,于适当情境下,的停用处分。

5. 本馆不对本馆网站上任何读者发布的评论/内容负责。

商标

本馆网站或通过本馆网站提供的内容中显示的商标(包括图书馆雄狮标志)、徽标、服务标志、商标名(统称“商标”)都是本馆或其他方注册和未注册商标,未经商标所有者授权,不可使用。没有本馆或第三方权利所有者的书面许可,本馆网站上的任何内容都不可以暗示、不容反悔或其他方式被解释为授予使用任何商标的任何许可或权利。严禁误用任何商标。如希望联系图书馆授权使用任何图书馆标志,包括雄狮标志,请发送电邮至permissions@nypl.org

第三方网站

图书馆提供的服务中也包括访问第三方提供的数据库。这些数据库受其各自条款和条件约束。请查看拟使用的每个数据库的具体条款和条件,确保遵守所有适用规定。(本馆一些其他资源,如语言辅导产品,也可能受其自身产品和条件约束,所有情况下,我们都请您在使用相应产品前,阅读其条款和条件,以便遵照执行。)

免责声明

1. 本馆网站的所有资料都以“所见即所得”方式提供,没有任何明示和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适销性、特定用途的适用性和/或无侵权的保证。图书馆不对因浏览本馆网站造成的电脑或其他财产损坏负责。您理解并同意,自行承担从本馆网站下载或获取资料或数据的风险。此外,我们不对本馆网站资料的准确性、可信性、合法性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

任何情况下,本馆或任何本馆理事、雇员或关联实体不对使用或无法使用本馆网站或其内容、资料和相关功能直接或间接有关的任何直接、间接、特别、附带性、结果性、惩罚性损害负责。

2. 本馆网站的某些页面包含其他网站的链接。本馆没有浏览所有这些网站,不对这些网站的内容负责。图书馆提供这类链接仅为方便之需,链接并不代表图书馆认可、赞助或关联于这些链接站点。

3. 图书馆提供对内容广泛的信息和资料的访问,包括一些可能含有攻击性语言或负面定势的资料。您应当了解这些资料创建时的历史背景。所有的历史媒体都以具体、原始的状态呈现,没有进一步修整其外形或质量,以做为其产生时代的历史记录。本馆网站上表达的意见并不完全代表本馆或其理事和员工的意见。

适用法律

对图书馆提起的所有法律诉讼均应受纽约州法律管辖,不执行其法律冲突规定。任何对本馆的提出的索赔应在位于纽约市的联邦或州法院审理和决定。本馆网站的用户同意,除非在纽约市内的法院,否则不提起任何与使用本馆网站有关的诉讼。用户亦放弃对在纽约市内法院审理此等诉讼地点的异议权,并同意,不主张纽约市为不当地点。

赔偿

您同意就任何索赔、责任、支出和费用,包括与您使用本馆网站,通过本馆网站设置或传输任何信息、内容、软件或其他资料、或违反法律或相关条款和条件有关的合理律师费,为本馆及其理事、高级职员、雇员和代理人辩护、向其赔偿,使之免受损害。本馆保留权利,自费进行排他性辩护和控制任何应由您赔偿的事项,此种情形下,您同意与本馆合作,为此等索赔辩护。

通知

使用本馆网站,您即同意接收本馆的电子通讯,无论是寄至与您图书馆账户关联的电子邮件地址或是贴于本馆网站的地址。您认可并同意,如法律要求该等通信须以书面形式做出,任何通过电子邮件或在本馆网站贴出的通讯即符合任何此类法律要求。

可分割性

此处条款和条件的规定都是可分割的。如因任何原因,条款和条件的任何规定在任何适用司法管辖区被认定为整体或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此等规定在此等管辖区内应为无效,但仅限于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之程度,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该等规定在其他管辖区及其余规定在任何管辖区的有效性与可执行性。本馆未行使或执行这些条款和条件的任何权力或规定不构成放弃此等权利或规定。

本馆其他政策

建议使用本馆网站的读者也阅读以下有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