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罚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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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公共图书馆不会对任何逾期归还的借阅物品收取逾期罚款。但图书馆会对借阅物品丢失等情况评估罚款。更新的详细罚款信息请查阅下方。

赔偿费用

读者有责任在到期日前归还或续借借阅物品。若是到期日前不归还,读者将收到借阅物品状态为逾期的提醒。借阅物品逾期 30 天仍未归还则被视为丢失,赔偿费用将记入读者的帐户

  • 赔偿费用由官方供应商对所丢失借阅物品的定价决定。
  • 赔偿费用根据所丢失借阅物品的类型会有所不同。
  • 如果读者归还借阅物品,即便该物品已在丢失状态下,图书馆也会将这笔费用从读者账户中扣除。
  • 如果读者支付了赔偿费用,但在过期日之后的 90 天内归还了物品,那么读者可能可以从图书馆处获得赔偿费用的退款。
  • 读者如果在指定的借阅期结束前未归还仅限馆内阅读的物品,则将被评估赔偿费用。
  • 研究馆借阅物品的赔偿费用将根据具体物品逐一确定。
  • 持卡人的赔偿费用总计达到 100 美元或以上时,将暂停其借阅权利。该项停仅仅限于实体借阅。读者如果被暂停了借阅权,仍可以用图书卡使用电子书和图书馆的电脑。

付款方法

可以在任何纽约公共图书馆分馆使用现金、美国邮政汇票、个人支票,或者通过图书馆网页支付费用。

要在线支付费用,读者可以登录他们的 NYPL 帐户。在 我的账户(My Account) 页面,读者可以使用信用卡或储蓄卡支付任何费用。线上支付通过 PayPal 进行,图书馆不会保留用户的信用卡信息。请注意要使用线上支付,金额需至少达到 1.01 美元。

使用公用电脑或图书馆电脑进行支付的读者请务必注意在完成付款后登出账户。目前无法在图书馆的服务台进行信用卡支付。

汇票和支票必须开给 The New York Public Library。费用支付可以邮寄给任何 NYPL 分馆或者:

ASK NYPL
Attn:Patron Accounts Management
The New York Public Library
11 West 40th Street
New York, NY 10018

请将您的图书卡号码附在邮寄的支票或邮政汇票的备注/备忘处,以方便处理过程。

不能通过电话支付费用。任何关于交付给读者帐户管理部门(Patron Accounts Management)费用的争议,都需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上述地址。

丢失或被盗图书卡的更换费用

对于丢失或被盗的图书卡,将收取 1.00 美元的更换费用。读者也有责任支付在报失前用其图书卡借阅的物品的赔偿费用。任何对于没有用自己的图书卡借阅一些物品的读者申明,必须在借阅日后两周内提供警方报告,列出图书卡及/或物品被盗的资料。